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莒县人民医院办理转诊须知
根据《关于印发日照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日政办发【2017】80号)、《关于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日人社字【2018】15号)等文件,为规范医保转诊管理,畅通转诊备案渠道,结合我院实际,调整转诊办理流程:
一、转诊条件
1、因限于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病症。
2、经我院检查、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。
3、未在我院检查、就诊的患者。
二、转诊流程
1、提供患者具体相关检查资料,向相关专业科室提出申请,经过院内多学科会诊或经院外专家远程会诊后,符合转诊条件的,到医保科领取并由主治医师填写《转诊转院登记备案表》。
2、经主治医师填写患者信息、拟转入医院、初步诊断等转诊理由后,由科室主任、会诊医师共同签署意见。
3、携带已签批的《转诊转院登记备案表》,最迟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到医保办登记联网备案后,方可转往市外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治。
三、有关事项
1、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,按政策要求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。
2、转诊转院,自实际办理备案之日起,有效时限为60天(参保人员首次跨省转诊转院需持医疗保障卡到莒县为民服务中心F区读卡激活)。
3、按入院日期确定备案有效期,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,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,均属有效备案。
4、参保患者在市外住院后,应在入院24小时之内将患者姓名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用短信通知“稽查专用手机15963095519”。
5、转往联网医院的,出院时在联网医院即时结算;非联网医院发生的费用,出院后凭相关资料到参保地人社所或医保局审核报销。
6、因异地急症的、不具备转诊条件的,最迟在入院5日内拨打0633-7962768或0633-6221005办理异地急诊备案手续。
7、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、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。因各地目录差异,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,属于正常现象。
莒县医保局异地就医备案咨询电:0633-7962768或0633-6221005
莒县医保局异地就医材料受理咨询电话:0633-7962767
莒县人民医院医疗保险与住院结算处咨询电话:0633-6887317